办理了暂缓就业未档案挂靠的毕业生身份为学生,暂缓就业期限内不计工龄和档案工资,不能进行职称认定,毕业生无法与企业建立合法劳动关系,企业无法为其购买社保,未办理广州毕业生接收的户口关系暂留在学校保卫处集体户,办理暂缓不需要任何费用。
广州档案挂靠的毕业生身份为干部(见习期满后办理转正手续),可以办理广州户口工龄从档案挂靠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根据工龄及职务调整工资级别,本科毕业满一年职称认定为助理级,毕业生能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用工手续,能够享受社保福利,学校户口办理广州户口迁移,成为永久性广州户籍,人才市场收取档案挂靠和人事代理费用。
| | 暂缓就业 | 档案挂靠 |
| 档案身份 | 学生 | 干部(见习期满后办理转正手续) |
| 工龄计算 | 0 | 从挂靠之日起计算工龄 |
| 档案工资 | 0 | 根据工龄及职务调整工资级别 |
| 职称认定 | 无法完成 | 本科毕业满一年认定为助理级 |
| 劳动关系 | 无法与企业建立合法劳动关系 | 能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并办理用工手续 |
| 社保关系 | 企业无法为其购买社保 | 能够享受社保福利 |
| 户口 | 暂留学校集体户 | 永久性广州户口 |
| 人事行政关系 | 暂留学校 | 委托人才市场管理 |
| 费用 | 免二年 | 1500元/三年 |
| 社会评价 | 无能力 | 有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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