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毕业生接收申请办理调整改派手续程序:
1、毕业生与学院(系)负责人取得联系,提出调整改派申请。未经学院(系)同意,不得擅自返校,否则带来的不便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2、毕业生向原派遣单位人事部门提出调整改派申请,并获取单位退函等有效证明材料,原派遣单位将毕业生档案退回学校。
4、经学院(系)负责人同意后,毕业生将原派遣单位的退函、原报到证、调整改派书面申请、新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改派材料上报各学院(系),由学院(系)进行改派资格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毕业生填写《毕业生解约改派审批表》,各学院(系)签署意见并盖章;调整改派后就业状况为未就业者,还需填写《未就业毕业生登记表》。
5、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于每月20日前的工作日(寒暑假除外),接收并审核调整改派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修改学校就业管理系统数据,形成学校派遣数据库。
6、学校向上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上报改派材料,经审批后,由上级主管部门签发新的报到证。
7、毕业生持新的报到证(蓝联)及原派遣户口迁移证到保卫处户口办公室更改户口迁移证。
8、毕业生到学生处递交新的报到证(白联),学生处据此寄发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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