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的改革是改革开放30余年来我国社会改革的最后一个堡垒。尽管上世纪90年代中央已开始尝试户籍制度改革,近年来各省对户籍制度的改革都有不同程度的探索,但在全国范围内,户籍制度的改革明显滞后于其他改革,这是下一步我国社会改革的重大课题。户籍制度改革长期受到诟病,既因为这个制度本身造成城乡二元结构的人为分割,也因为这个制度上绑定的住房、生育、教育、社会保障、交通等大量的福利。现行户籍制度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影响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影响着全国范围内几亿人口的流动,是造成贫富差距、社会资源配置不合理的基本因素之一。深入推进户籍制度的改革能够使其他相应改革诸如居住证、土地制度改革、劳动就业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教育改革等难度减小,否则其他相应改革很难实现跨越。
户籍制度的改革不可能也不会搞一刀切,应允许有不同模式出现。有人认为“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意味着今后只要在某个城市有稳定的职业,有自己的住房,就能获得户籍。以住房登记户口可能是户籍制度的改革的形式之一,但大多数城市流动人口没有能力买房,因此要谨防户籍制度的改革的某些方面造成新的不公平。所以,中央在制定户籍制度的改革整体方案时应在部分省市户籍改革试点示范的基础上总结一些有益的经验,尽快扫清相应障碍,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户籍一元化改革。目前,中央正在推进省直管县改革,因此,户籍制度的改革的重点应先放在中小城市尤其是县级市和大的集镇层面上,要让中小城市充分吸纳农村人口,在促进城市产业升级换代的过程中,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这也是城市化的大方向。至于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户籍等,户籍制度改革则应分层次推进,要考虑到这些城市的承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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