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需要出示的材料
(1)广州市人事局同意调进的复函原件;
(2)接收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向广州市人事局开具的介绍信(需注明批复文号、本人及随迁家属迁出和拟入户的详细地址和所属派出所的名称);
(3)学历、学位、职称等有关证件原件;
(4)申报材料时已办理并附了学历、学位鉴证的人员请同时出示相关鉴证原件;
(5)已婚人员其中一方调入,请同时携带结婚证和配偶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件原件;
(6)已婚同调人员请同时携带结婚证原件;
(7)已婚人员其中一方属广州市户口,请同时携带结婚证和配偶的学历、学位、职称证、广州市户口簿原件;
(8)离异人员,请同时携带离婚证原件,有子女随迁的需出示子女判决的有效证明原件。
(二)办理地点: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地铁三号线往番禺方向珠江新城站B1出口。
(三) 对外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四9 : 00~12:00 13:00~17:00
周五 9 : 00~12:00 13:00~15:00
(四) 联系电话:38920361
注:必须本人前来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同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备核实身份。
[广州市外户籍未婚人才引进入户] [广州市外户籍已婚人才引进入户(夫妻同调)] [《关于调整广州市引进人才审批条件和程序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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