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户条件 凡本市已广州蓝印户口办理人员满5年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及违反计生政策的,可申请入正式广州户口。
二、所需证明材料
广州蓝印户口办理申请常住户口人员除提供申请人户口簿、本市蓝印户口簿、身份证(未成年的小孩则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外,还须按下列不同类型提供相关证明。
(一)属成年人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及蓝印户口所在地街、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生政策的证明以及原户口所在地和本市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未设办证中心的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二)属招聘、投资的在职职工提供市社保局出具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属驻穗办广州蓝印户口办理申请常住户口人员提供驻穗办事机构出具同意其转为常住户口的证明。
三、办理入户具体程序
(一)广州蓝印户口办理申请常住户口人员持以上证明材料到其蓝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属证件的可经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交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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