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个人所得税办理广州户口 的材料及流程:
一、缴纳个人所得税入广州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一)市级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
(二)本市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期限证明(或在本市办理暂住登记的有效证件,如IC卡暂住证等);
(三)我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打印的个人缴费历史清单);
(四)户口簿、身份证及街(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五)夫妻双方《结婚证》;
(六)未成年小孩随迁的,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
(七)本市合法住所证明。
三、缴纳个人所得税办理落户广州具体程序:
(一)凡符合缴纳个人所得税入户条件的人员申办理入户手续的,须到居住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未设办证中心的到派出所,下同)提出缴纳个人所得税入户申请,并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材料(属证件的可经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交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审核。
(二)被批准缴纳个人所得税入户的人员,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被批准缴纳个人所得税入户人员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缴纳个人所得税户口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缴纳个人所得税入户手续。
Tags: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