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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办理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分配入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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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广州,办理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分配入户广州户口须知

   一、办理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分配入户条件:凡入学前是外地户口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户口,分配到市属单位或省属、中央驻穗单位工作的,办理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分配入户须到西湖路88号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审核后,符合审批入户条件,可到市区内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分配办理入户手续

    二、毕业分配在本市工作的,办理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分配入户到西湖路88号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审核户口迁移手续时,除出具《广州市入户卡》、《户口迁移证》外,还需分别提供以下办理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分配入户证明材料:
    (一)普通高校的毕业生分配在本市区工作的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二)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分配在市区内的中央、省属驻穗单位工作的,凭《录取通知书》或《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或《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三)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分配在市属等单位工作办理毕业生接收的,凭《毕业证》(原件)及《广州市200  年需要非广州市区生源中专毕业生申请表》(复印件)。
    (四)属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分配到本市工作,凭《就业报到证》。

    三、办理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分配入户,经市控人办审核后,再凭以下证明材料到市区内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办理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分配入户手续。
    (一)《广州市区入户卡》。
    (二)《户口迁移证》或《市内迁移证》。
    (三)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分配入户接收单位入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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